关于开展2025年我校到期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切实推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,依据项目执行进度相关要求,学校决定对已到期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。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项目范围
本次验收范围涵盖截止至2025年5 - 6月到期的国家级、自治区级以及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,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。
二、验收流程安排
(一)二级学院初审环节
各二级学院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与创新创业专家,对结项项目材料开展全面、认真验收。验收通过后,签字盖章,及时将审查验收结果及相关成果材料报送至艺术实践中心。
(二)学校复审环节
学校将邀请校内外资深专家,组织线下的国家级、自治区级、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答辩验收大会,对项目进行最终审核。
三、验收关键要点及注意事项
1.答辩形式与成果要求:学校验收以PPT现场答辩为主,由项目负责学生进行答辩陈述。提交的PPT内容按照新疆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验收评分参考标准(见附件6)的相关内容制作。提交的项目成果类别和具体成果提交材料要求,参照附件7。对于不符合项目成果要求的项目,将不予通过验收。
2.学院自主管理: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与教学需求,自行确定额外的验收材料,并负责验收后相关材料的留存保管工作。
3.延期申请规定: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仅允许延期一次,延期时长为1年。项目负责人如需延期结题,必须提交延期申请书(格式见附件4)。申请书需经项目主持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,报送艺术实践中心备案。若延期期限超出项目负责人毕业时间,则不予批准延期。未能参加验收的项目,将判定为验收不合格,不合格项目经费将不予支付(已支付部分需退还)。
4.项目宣传推广:鼓励各学院积极宣传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特色项目,营造良好创新氛围,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创新实践。
5.教师指导鼓励:大力倡导教师强化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,提升项目质量与学生创新能力。
6.经费管理规范:国家级、自治区级、校级项目经费由学校计财处统一管理,按项目划拨经费额度供项目主持人报销使用。项目经费仅限承担项目的学生支配,指导教师不得使用、提成,学院不得截留、挪用或提取管理费等。
7.时间要求: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5年4月29日前完成初审验收工作,并于当日上午12:00前,将验收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至艺术实践中心娜依老师处。学校结题验收答辩的具体时间,将由艺术实践中心另行通知。
8.材料管理和工作质量考核:各二级学院做好大创项目各类材料的整理、保管工作,后期将全面检查。对于验收工作不认真、创新项目质量欠佳、验收不及时、材料管理混乱不全的学院,学校将核减其年终创新创业考核成绩,并上报学校领导。
四、验收材料明细
各二级学院完成初审验收后,请按要求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艺术实践中心:
1.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报告书:需完整填写评委意见并盖章,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,格式详见附件2。(注:所有的签字必须是手签)。
2.项目成果展示:格式参照附件3,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份。若成果材料无法以纸质形式呈现,可刻录光盘提交。
3.答辩用ppt演示文件:仅需提交电子版一份。
4.公开发表的论文:需提供期刊网下载的电子版和原WPS文字版各一份。
5.本次验收项目汇总表:纸质版需盖章签字,电子版同步提交。表中项目应依据评审结果进行优先排序,格式见附件5,学校验收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6。
6.材料格式规范:所有验收材料纸质版需注意填写评委意见,严格遵循格式要求。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需按照小册子格式打印,收齐后由艺术实践中心统一为每个项目装订成册。
联系人:娜依
联系电话:15999190008
附件:
1. 2025年已到期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一览表
2.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报告书
3.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示
4.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
5. 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项目汇总表
6.新疆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分参考
7.项目成果类别和具体提交成果材料要求
艺术实践中心
2025年4月16日
附件2:新疆艺术学院“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结题报告书.doc
附件4:新疆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.docx
附件5: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.docx
附件6 新疆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分参考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