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举办自治区大学生艺术展演暨全国展演选拔活动的通知》,为切实做好自治区大学生艺术展演暨全国展演选拔活动的组织工作,学校将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主题
向美而行,逐梦未来。
二、总体要求
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,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,以美育人、以文化人,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。坚持立德树人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用明德引领风尚,遵循艺术教育规律,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;坚持守正创新,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、校园特色、学生特点、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,丰富形式和载体,扩大活动覆盖面;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,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,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、涵养高尚品格,进一步推进学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本次活动将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、自治区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与校级常规赛事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深度融合,以赛促教、以赛促学、以赛促创、赛选合一。旨在强化普及性、提升参与率,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。活动需与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、传统节日、校园艺术节、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,与公共艺术课程教学、学生艺术社团建设、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等相结合,与学校美育资源、当地艺术特色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相结合,营造高校美育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。校级展演活动要结合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、美育类示范性特色学校等品牌项目,加强高校艺术活动校际展示交流,各单位需积极落实展演工作,拓宽优秀作品的展示与推广渠道。活动开展时须有“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展演”标识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提升大艺展社会影响力。
在组织开展校级赛事、现场展演展示并公示的基础上,推荐优质项目参加自治区级展演。
三、活动对象
艺术表演、艺术作品、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(含本科生、研究生),分为甲、乙两个组别,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,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。
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参加对象为全校教师。
四、展演项目
分为艺术表演类、艺术作品类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。
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戏剧(戏曲)、朗诵5个类别,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。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、设计、影视6个类别。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、艺术与校园、艺术与生活、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;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。
五、活动分工
本次活动实行学校统筹、分工负责的组织模式,由相关部门、各学院按部门职责、专业属性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赛事,分别开展甲乙组报名组织、作品打磨、院级评审与优秀作品推荐。赛事及选拔推荐工作,具体分工如下:
音乐学院2项:声乐表演比赛(推荐总数不超过12个)(附件2)、器乐表演比赛(推荐总数不超过6个);(附件3)
舞蹈学院1项:舞蹈表演比赛(推荐总数不超过8个);(附件4)
戏剧影视学院1项:戏剧(戏曲)表演比赛(推荐总数不超过12个);(附件5)
美术学院1项:绘画艺术作品比赛(推荐总数不超过12个);(附件6)
设计学院1项:设计艺术作品比赛(推荐总数不超过12个);(附件6)
书法学院1项:书法(推荐总数不超过12个)、篆刻(推荐总数不超过12个)艺术作品比赛;(附件6)
传媒学院3项:朗诵表演比赛(推荐总数不超过8个)(附件7),摄影艺术作品比赛(推荐总数不超过12个)(附件6)、影视艺术作品比赛(纪录短片、剧情短片、AIGC 动画短片推荐总数分别不超过6部,总数不超过18个)(附件8);
文化艺术学院1项:艺术实践工作坊比赛(推荐总数不超过4个)(附件9);
教务处1项: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比赛(教学改革案例,推荐总数不超过5篇)(附件10);
科研创作处1项: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比赛(学术论文,推荐总数不超过5篇)(附件10)。
注:甲组和乙组推荐数量需各占50%。
六、活动时间及安排
结合自治区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工作要求,本次活动各阶段时间节点如下:
一是方案制定及报送阶段。2026年6月9日前,相关二级单位组建赛事组委会,并制定活动方案、经费预算及具体通知。材料报送艺术实践中心。
二是宣传动员、赛事组织及校内展演阶段。2026年7月1日前,各二级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:
宣传发动。按照活动主题与要求,发布通知,组织开展活动。强化活动宣传,举办活动必发宣传报道(注明学生参与率),已发布的宣传报道材料同步报送艺术实践中心。
赛事组织。有序做好赛事报名组织工作,指导参赛节目、艺术作品及美育成果创作打磨,持续优化作品质量。
校内展演。常态化开展校内阶段性展演、展览展示与交流活动,以展促练,切实夯实参赛基础。
三是二级单位评审与公示阶段。2026年7月6日前,各二级单位完成初步评审工作,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。各单位将推选出的优秀节目、艺术作品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等参赛作品,按相关参演、参展、参评细则的要求报送艺术实践中心。
四是校级终审与自治区报名阶段。2026年7月9日前,校级组委会完成校级终审、结果公示,报名自治区展演和评选。
五是校内成果展示与自治区活动配合阶段。2026年7月—12月,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校内成果展示,开展宣传报道,持续扩大活动影响力。同步配合自治区教育厅开展网络初评、集中展演等相关工作。
七、工作要求
一是压实工作责任。学校组委会统筹抓好赛事组织,完善工作机制;各二级单位按职责动员师生参赛、抓实赛事落地。各单位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力戒形式主义,务求实效。活动期间上级单位及校组委会将适时开展调研。
二是严把审查关口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。要严格把关,不得选送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的节目和作品,确保信息真实、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,违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责任。
三是规范经费使用。本次活动经费统一从学校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专项经费中列支,各单位严格执行专款专用、规范管理原则,加强经费使用审核与监管,确保经费使用合规、高效、透明;
四是抓实时间节点。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时间进度,高效推进各项工作,加强沟通协作,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,高质量完成大学生艺术展演选拔推荐工作。
五是深化美育实践。各单位要积极营造格调高雅、富有美感、充满朝气的校园艺术氛围,加强实践活动场地保障,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,如展示屏、校园广播、电视台、校园网等打造大艺展展示空间,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。
各学院、部门联络员请尽快入群。

联系人:艺术实践中心 王婷婷 13639971023
附件:1.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组委会名单
2.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声乐表演细则
3.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器乐表演细则
4.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舞蹈表演细则
5.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戏剧(戏曲)表演细则
6.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艺术作品展实施细则
7.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朗诵表演细则
8.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影视作品报送要求
9.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
10.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——新疆艺术学院校级比赛暨“新艺杯”专业竞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方案
11.自治区大学生艺术展演暨全国展演选拔活动作品审查意见书
艺术实践中心
2026年6月4日